辽宁地区图书馆联合编目协作网
书目数据共享
协 议
书
甲方:辽宁省图书馆
乙方:
为最大程度实现计算机网络环境下书目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动我省图书馆联合编目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本着合作建设、互利互惠、协调管理、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平等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辽宁省图书馆作为辽宁地区图书馆联合编目协作网联合编目系统主办馆,负责协作单位合作编目的组织管理,
以及联机编目网络系统的软硬件安装、维护和运行。
2.
乙方
市图书馆作为辽宁地区图书馆联合编目协作网的成员馆,同意并接受甲方提出的辽宁地区图书馆联合编目协作网章程,承担成员馆的职责,履行成员馆的权利和义务。
3.
乙方的主要职责是:将在协议书规定的参与联合编目的时间范围内的书目数据全部装入辽宁地区图书馆联合编目协作网的联合编目系统,向系统提供馆藏,为实现本地区书目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奠定基础。
4.
甲方同意乙方在200
年3月至第二年2月期间内,享有甲方提供的辽宁地区图书馆联合编目协作网联合编目系统中的书目数据(含国家图书馆编目中心2002年3月以后中文书目数据和辽宁省图书馆全部回溯数据与即时数据)在本馆的合法使用权。
5.
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联合编目协作网的联合编目系统上载本馆制作的该系统中没有的馆藏书目数据。
6.
甲方承诺在乙方提出需求的前提下,对乙方业务运作、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7.
乙方承诺不超越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范围从事数据经营和使用活动。
8.
若乙方因事业发展,需超越本协议书规定的范围使用数据,应与甲方及时协商,甲方将酌情调整数据使用费。
9.
乙方下载两年之内中文图书书目数据,每条需向甲方付费0.20元,下载回溯数据每条付费0.15
.
元;乙方向联合编目系统每上载一条数据可免费下载10条数据。
10.
甲方将通过各种技术和通讯手段,保证乙方以最快时效获取甲方的即时书目数据。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第二年3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协议。
以上各项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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